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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建言学术评奖:建立科学的回避与问责制度

作者:陈静 刘方圆文章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报发布时间:2015-12-31 11:57:51

专家建言学术评奖:建立科学的回避与问责制度

作者:景贤 荐 文章来源:作者:陈静 刘方圆 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报

当前,学术界各种各样的学术奖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学者也经常面对各种评奖。一些学者反映,如今某些学术评奖已经演变成学术自由市场,形式雷同,鱼龙混杂,评奖专业户、利益集团化和潜规则盛行,完全背离了学术评奖本身的主旨。记者就此话题进行了深入采访。

学术评奖良莠不齐

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一些国家级的重大奖项在学者中间口碑还是很不错的。但与此同时,记者也听到,不止一位学者对某些学术评奖发出感慨。他们口中学术评奖的几大不端,大体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。

一是学术评奖走向异化,不是评奖,而是评人;不是突出学术,而是变成社交,成为一种公关行为。学术评奖沦为学术交际场,学者蜕变为“长袖善舞”的“交际花”。

二是学术评奖成为发家致富的好手段,评奖者拉赞助,被评者名利双收,形成一个利益链条。严肃的学术评奖沾染上铜臭气,变成逐利的商业行为。

三是有些评委既当裁判员,又当运动员。滥评奖,评烂奖,学术评奖成为近亲繁殖和“举奖不避亲”的学术名利场。

人为因素尤为复杂

评奖本身是一个客观行为,为何成为滋生学术腐败病菌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一大推手?

长期担任各种哲学社会科学奖项评委、吉林大学教授孙正聿说:“评奖本身确实特别复杂、困难。首先,与评奖项目相比,评奖是一种对成果的评审,既有相对好操作的一面,也更有其不好操作的一面。好操作是因为它不是对一种预期的不存在的东西进行评审,而是对已形成的东西进行评审,从这个意义上说,它有确定的对象。其次,正因为它是业已形成了的东西,工作量大就给评审人带来了很多困难。”

首都师范大学叶险明教授认为,中国学界的学术不端,包括其他领域的学术腐败,往往都是在程序之中发生的,之所以查不出来或者不好查就是因为它符合程序,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制度。

专家要有学术眼光和学术良心

任何一种体制都不可能完美,但应力求尽善尽美。针对学术评奖暴露出来的问题,专家们也谈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。

关于评审机制,专家普遍认为,要把一些量化的指标变成一种综合评议。孙正聿建议,应该坚持分类评审、专家评审、公开评审和复议评审四种方式相结合。分类评审也包括分层评审,即对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采取不同要求,基础研究成果要求应深,对学科建设有所增益;应用研究成果要求应实,要具有操作性。另外,不怕评奖评滥了,而是怕标志性的奖评坏了,一般的奖项起不了太大作用。同时,还应该从现实角度出发,更多地关注一些大奖的评审,对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、具有学术导向性的大奖评审,必须格外严格对待。

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所有采访对象都特别强调评审专家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良知。孙正聿认为,评审专家应是一个学术共同体里大家能够公认的,有深厚学术根基,对学术前沿有透彻把握的一流专家。“他还要有学术眼光和学术良心,一个人缺少学术眼光,那么他的学术良心也会弱化,因为他不尊重自己;只有有学术眼光的人,才会更加注重自己的学术良心,害怕染黑他的羽毛。”

叶险明则建议,要建立科学的回避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。目前,中国学界的评委责权不统一,应对评委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。

路漫漫其修远兮,也许,完善我国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奖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但是,每一位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学者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,都关乎学术评奖的权威,关乎中国学术的尊严。

 

 

-文章录入:王丹    责任编辑:王丹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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